一、在學院黨委、行政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處理學院涉及學生工作方面的管理、教育、服務工作,起草、組織實施學院的學生工作計劃,并做好工作總結。
二、負責組織進行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與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形勢政策教育、法制教育、紀律教育、國防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紀校規教育等。
三、進行學生的班風、學風建設工作,指導開展校園文化活動。
四、學生的綜合測評及評優工作。
五、組織、協調獎勤助貸補工作,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做好助學金、特困補助的管理工作。
六、組織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學生思想狀況的調整與分析工作。
七、負責學生的休、退學辦理和違紀學生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有關學生問題的信訪接待工作。
八、做好畢業生就業教育、就業指導和畢業生離校工作。
九、協助做好學生的黨團組織建設。
十、做好學生宿舍管理工作與文明寢室建設。
十一、負責做好學院導師制、班主任的分配與服務管理工作。
十二、做好新生接待、入學教育與軍訓工作。
十三、做好學工辦日常管理工作和文檔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學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五、做好學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設計學院
2022年11月制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