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試合格的考生,參加合肥學院組織的統一復試。復試程序由學院和企業專家共同組成的復試組具體實施。復試科目、考試形式及具體內容由學院根據本專業的培養要求,結合其它知識和能力的考核決定。具體形式、內容和方法如下:
1、復試形式:面試;
2、復試內容及方法:每考生以抽簽方式分別從以下5個方面選擇試題,并按要求進行回答;抽取方法:每方面可抽取3題,任意選擇1題作答;
①專業素質測試:滿分60分,內容涵蓋專業基礎知識、專業發展動態;
②專業能力測試:滿分60分,運用本學科知識發現、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③綜合素質測試:滿分60分,本學科的科研學習、社會實踐和實際工作能力;
④人文素質測試:滿分60分,責任感、協作精神和心理健康考察;
⑤外語能力測試:滿分60分,聽、說、讀、譯能力考察;
3、評分方法:本次復試滿分為300分,由復試組各位專家獨立打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他專家的平均分為該考生最終復試成績。
4、對以同等學歷資格報考我校的考生,根據教育部規定,在復試時還須加試《環境工程原理》和《固體廢棄物處理與處置》兩門本科專業基礎課,加試方式為筆試。參考書目:《環境工程原理》胡洪營、張旭、黃霞等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固體廢棄物處理與處置》羋振明、高忠愛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