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做好青年教師培養工作,助力青年教師成長成才,根據學校工作安排,現啟動2024年度合肥大學人才科研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現將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學校新引進的博士和學校培養的博士(已獲資助人員,不得重復申報)。
二、申報條件
1.人才科研基金項目研究周期為3年,資助額度與結題驗收條件按照人才引進協議書規定執行。
2.自然科學項目應圍繞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聚焦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鼓勵圍繞學科發展開展應用基礎研究。人文社會科學項目應堅持以新時代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為方向,堅持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并重,注重新興邊緣交叉學科和跨學科綜合研究。
3.科研啟動經費以縱向項目方式管理,實行經費預算制,按照《合肥學院縱向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院行政〔2021〕71號)執行。結題驗收不合格(終止、撤項)的項目將追回所有下撥經費和科研標時。
三、申報要求
1.堅持原創性原則。為避免一題多報、交叉申請和重復立項,確保申請人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研究,2024年度合肥大學人才科研基金項目申請作如下限定:
(1)申報內容不得與申請人前期外單位完成項目、博士期間研究、在研或已結項的各級各類項目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
(2)課題組成員同年度最多參與兩個人才科研基金項目申報,課題參加者須征得本人同意并簽字確認,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3)申請人須如實填寫材料,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申報資格。
2.實施專家評審。遵循“自愿申請、公平競爭、專家評審、擇優立項”原則,嚴把學術價值關,堅持質量第一,力爭遴選一批選題較好、論證質量較高的項目,予以立項資助。未通過專家評審的項目,暫緩立項。
3.加強組織指導。各業務歸口單位(院部/平臺)須嚴格審核申報資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對簡單重復、質量平庸的項目堅決剔除,進一步提升人才科研基金項目的申報質量。
4.符合申報條件而未按期申報,視為自動放棄,后期不再予以申報。
四、申報材料
1.紙質版申請書一式一份;
2.《匯總表》紙質版一式一份(加蓋院部、平臺公章);
3.申請書、匯總表電子版。
上述材料由院部、平臺集中報送至科研處。科研處受理申請材料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科研處 陳朝明 高清62158092
人事處 黃銳 62158079
地 址:行政樓409室
人事處 科研處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1.合肥大學人才科研基金申請書
2.2024年度合肥大學人才科研基金項目申請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