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據我校與廈門理工學院互派本科生進行培養的協議,學校將選派2014級、2015級部分學生交換學習?,F將2016-2017學年項目選拔等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合作高校與專業
廈門理工學院擬接收專業: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工程管理、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英語、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信息與計算科學、土木工程、物流管理、日語、藝術設計、網絡工程、建筑學、環境工程、財務管理、數學與應用數學、通信工程、軟件工程、自動化、工業工程??側藬挡怀^20人,交流期限為一學期(2016年9月—2017年1月)或一學年(2016年9月—2017年7月)。
各系只能選派同一專業同一個年級學生進行校際交流。
二、培養方式
編入交流高校相關專業全日制班級學習,考核內容、考核方式、教育管理等與同年級同專業學生同等待遇。
三、費用說明
1、學費與住宿費:雙方交換生的學費仍在原學校繳納。
2、書本費、生活費等由學生自理。
3、獎助貸學金由原學校評定和發放,交換生與訪學高校的學生享有同等勤工助學、組織關系推薦等待遇,交換生在訪學高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再繳納其他費用,特殊情況另行商定。
四、學籍管理
1、學生在交換期間的學籍、戶口、檔案等不遷移,仍在合肥學院。
2、完成交換學習后仍回合肥學院繼續學習。
3、黨團員學生辦理臨時黨團組織關系,并在對方學校參加黨團組織活動。
4、學生在交換期間不能申請出國(境),特殊情況下,必須返回合肥學院辦理手續。
五、學分認定
1、訪學高校負責出具學生交換學習期間的成績單、學習證明等相關材料。
2、交換生返校后一個月內依據訪學高校出具的成績單,課程(模塊)相近相似的在所在系第二校園項目負責人的指導下進行《合肥學院課程置換/學分互認審批表》,并提交學校教務處。
六、交換生申請條件
1、品德優良,遵紀守法,無違規違紀記錄。
2、學習刻苦,成績優良,無不及格必修課程。
3、身心健康,能與同學和睦相處,能夠適應第二校園學習生活。
七、工作流程
1、5月24日-6月15日,各系進行“第二校園”宣傳,學生征求家長意見后自愿報名,填寫報名表,并由各系進行資格審查、組織面試后,將名單報教務處辦公室(各系需提交:匯總表、學生家長告知書、學生承諾書)。
2、6月20日前,學校審批確定派出名單,通知學生。
3、6月28日前,各系第二校園項目負責人指導交換生進行交換學習階段選課等相關學習計劃安排。
4、派出。按照訪學高校下學期開學時間報到,報到前請先與訪學高校聯系具體報到事宜。
第二校園相關事宜咨詢電話:0551-62158118(教務處張志剛)
相關材料請從教務處網頁下載,http://www.a03j.com/jwc/641/list.psp
請各系做好宣傳和報名組織工作。
教務處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