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中心:
近日,教育部下發了《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在疫情防控期間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在線教學組織與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全國高校疫情防控期間在線教學組織與管理做出了全面部署,特別強調了“保證在線學習與線下課堂教學質量實質等效”工作要求。針對這一要求,我們對《合肥學院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線上教學的工作方案》進行了細化和補充,現予發布,請各教學單位深入領會精神,嚴格執行到位。
一、對線上課程資源的質量要求
此次線上教學所選用課程資源必須來自“指導意見”中列明的22個在線課程平臺以及合肥學院在線學習平臺。推薦使用“指導意見”中免費開放的1291門國家精品在線開放課程和401門國家虛擬仿真實驗課程,以及上述平臺提供的省級精品在線開放課程和校級精品在線開放課程。
二、在線教學課堂紀律要求
在線課程主講教師要熟練操作各類線上教學工具的功能。如通過簽到、點名、人臉識別等進行考勤;通過隨機點名、發送限時測試題,要求學生發送彈幕、提交主觀題作業等實現課中監督;通過課程內容每周發布,限時學習;視頻觀看防拖拽、防窗口切換;習題考試隨機組題、抽題、多樣化考核、論壇水貼監控、禁止發布不適當言論等,實現對自主學習的監督。
三、在線課程考試紀律要求
主講教師要熟練掌握各類線上教學工具關于在線考試功能的實現。如智能組卷、智能分發試卷、設置考試時間、限時提交、客觀題自動批閱、智能評分、在線補考流程智能化、設置禁止復制粘貼等功能。技術允許條件下,實現借助人臉識別技術實現在線監考。
四、學生學習評價措施
主講教師要充分利用各類線上教學工具功能,制定在線教學評價方案,實現多維度全過程學生學習評價。依據線上教學形式的不同,建立以課程視頻觀看完成完整度為評價依據,或者以出勤情況、隨堂練習、作業完成度、答題情況、課程互動參與頻率為依據進行評價的方案。針對自主學習,也可以視頻、作業、討論、測試、考試分自定義權重為依據進行考核評價。
五、支持各學院和教師創新線上教學方法和教學形式,但前提是滿足“指導意見”要求,嚴格教學質量、保證實質等效。
教務處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