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為了充分調動全院教師的教學積極性與創造性,激發教師深化教學改革,做好教書育人工作,進一步提升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請各教學單位按照修訂后的《合肥學院教學質量獎評選暫行辦法(修訂)》(附件1)的條件和程序,積極組織本單位教師申報2011-2012學年度“教學質量獎”。申報材料填寫要求如下:
1、按照2011-2012學年的教學、教研、學生評教、獲獎等情況如實填寫《合肥學院教學質量(集體)獎評審表》(附件2)。
2、《合肥學院教學質量(集體)獎評審表》中“教研工作成果”情況附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3、《合肥學院教學質量(集體)獎評審表》中“同行專家(督導)評價意見”由系教學委員會或系教學督導組負責人填寫。
4、各教學單位負責填寫《合肥學院教學質量獎申報人員情況匯總表》(附件3),申報教師數如超規定比例,請各單位自主進行排序。
相關評選材料要求填寫完整。請于2013年5月17日前報教學質量監控辦公室督導科(行政樓320室,聯系人:汪娜,電話:62158055),《合肥學院教學質量獎申報人員情況匯總表》電子版發至[email protected]。逾期將不再受理。
教學質量監控辦公室
二0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