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近日,教育部印發了《高等學校所屬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直屬高等學校所屬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若干意見》。《廉潔從業規定》從職權使用、經營管理、干部兼職、薪酬管理和作風建設等方面提出了35條禁止性規定。要求高校所屬企業領導人員,要切實維護國家和出資人利益,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正確行使經營管理權,嚴格履行兼職審批程序、薪酬管理備案程序,嚴肅財經紀律,規范公款支出,按規定享受履職待遇,加強作風建設。《廉潔從業規定》確定了對高校所屬企業領導人員的六類監督主體,強調企業領導人員違反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方式,包括警示談話、調離崗位、降職、免職處理、減(扣)發相關福利待遇以及相應的黨紀處分、法律責任等。
6月30日,教育部召開直屬高校、直屬單位所辦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視頻會議進行部署。教育部黨組書記、部長袁貴仁,中央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組長王立英出席會議并講話。袁貴仁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提出的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加快形成全面覆蓋、突出重點、權責分明、制約有力的企業國有資產監管體系,加強企業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規范所屬企業領導人員從業行為;要扎緊企業國有資產監管的制度籬笆,加快形成覆蓋全面、重點突出、權責明確、制約有力的企業國有資產監管體系,規范企業領導的從業行為;要加強薪酬待遇和兼職任職管理,合理確定薪酬結構和水平,建立符合企業負責人特點的薪酬制度和薪酬信息公開制度;要加強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監督管理,嚴厲查處領導干部兼職任職,堅決杜絕“一手辦學,一手經商”。王立英在部署工作時強調,要堅持從嚴治黨與依法治企相結合,切實加強紀律建設,落實“兩個責任”,防止和懲治腐敗,提升管控能力,執行好“三重一大”制度,深入推進企業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不斷凈化教學科研生態和企業發展環境,為教育事業科學健康發展提供重要保障。(駐教育部紀檢組監察局)
附件:中共教育部黨組關于印發《高等學校所屬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的通知.doc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直屬高等學校所屬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若干意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