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安徽教育紀檢監察網 2015-4-8
為貫徹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和省紀委九屆五次全會精神,落實省委書記張寶順和省委副書記李錦斌對全省高校黨建工作的重要批示,進一步加大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條規定的執行力度,深入整治“四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紀工委研究決定于3月中旬到7月中旬,在省屬高校開展“正風肅紀、排查整治”專項行動。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紀工委要求各高校以專項巡視的力度,按照“四個著力”的要求(著力發現領導干部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違反八項規定的問題;著力發現領導干部是否存在對涉及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等重大政治問題公開發表反對意見、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違反政治紀律的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突擊提拔干部等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開展全方位的自我排查、自我整治。在排查整治過程中,要突出重點,嚴肅查辦財務管理、考試招生、基建后勤、科研經費、校辦企業、招標采購、繼續教育等領域的違紀違法問題。
各高校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其他領導班子成員要根據分工,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通過多種方式和載體,積極開展宣傳教育,加強輿論引導,切實提高廣大黨員干部和教職員工的思想認識和參與度。要通過“正風肅紀、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深入推進高校作風建設,為高校改革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紀工委將適時開展督查,對工作推進不力、不實,走過場的,將嚴肅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