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中心、部)、院直各部門:
2020年3月20日,教育部修訂出臺了《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教育部令第47號) (以下簡稱《規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為認真做好學習貫徹《規定》各項工作,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廳印發了關于認真學習貫徹《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0]69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高校采取多種形式,認真組織《規定》精神的傳達學習。
《規定》進一步健全了內部審計領導體制和管理機制,拓展了教育系統內部審計的職責范圍,豐富了結果運用方式和內容,對新時代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根據校長辦公會要求,請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規定》和《通知》精神。
特此通知
附件一:《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
附件二: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廳印發了關于認真學習貫徹《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的通知
合肥學院
2020年6月8日
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doc
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廳印發了關于認真學習貫徹《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