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教育局,省屬高等學校、廳直屬中專學校:
為進一步加強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服務和評價職能,完善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促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根據教育部《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教育部令第17號)和《安徽省內部審計條例》(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9號)等有關要求,結合我省教育系統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強化教育內部審計的職能作用
近年來,我省各級教育內部審計機構緊緊圍繞教育改革和發展的中心任務,積極開展各項審計業務,及時發現和糾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在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經濟風險,強化內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從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需要看,教育內部審計工作開展還不平衡,審計職能需要進一步強化,審計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在新形勢下,隨著教育投入不斷增加,資金籌措渠道和方式日益多元化,教育經濟活動更加復雜,教育事業發展和經費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教育部門在促進內涵發展,完善內部控制,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提高財經工作運行質量等方面的任務會更加繁重,加強教育內部審計工作已顯得愈來愈迫切。
為此,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教育內部審計工作,對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我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全面推動我省教育事業健康發展,規范內部管理,促進依法辦學,提高教育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廉政建設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單位要從教育事業改革發展和我省轉型跨越發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到教育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做好教育內部審計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進一步強化教育內部審計的職能,不斷加大內部審計力度,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教育內部審計工作順利開展
(一)加強內部審計機構、隊伍建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單位要貫徹《安徽省內部審計條例》精神,本著審計獨立性的原則,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構。市教育局和收支規模較大的縣(市、區)教育局、高校可以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要配備與本部門、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要求相適應的綜合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專業結構合理、具有內審資格的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專職內部審計人員所需編制在本部門、本單位核定的機構限額和人員總編制內解決。要完善特約(兼職)審計員制度,聘請熟悉業務、品德優良的特約(兼職)審計人員從事內部審計工作。部分專業性較強的審計工作,經所在部門、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委托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實施。鼓勵民辦高等學校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審計人員并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二)保持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相對穩定。省屬高校和廳直屬中專學校內部審計機構的變動及其負責人的任免或調動,應報省教育廳備案。市及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內部審計機構的變動及其負責人的任免或調動,要分別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支持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依法履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內部審計工作,主要負責人要親自負責,定期聽取內部審計工作匯報,切實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要明確內部審計工作的職責和任務,將內部審計工作列入本部門、本單位重要工作議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檢查。要支持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遵循獨立、客理、公正的原則,依法行使內部審計職責。要建立審計部門與財務等相關業務部門的工作會商機制,對涉及到本部門、本單位預算安排、重大經濟事項、大額資金使用、重大投資項目等研究和決策會議,應當請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參加。要加快內部審計信息化建設,開發應用教育審計信息管理系統和作業系統,利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和網絡技術,提高審計業務管理水平和審計效益。要積極維護內部審計人員的合法權益,在工作場地、設備、經費、職稱評定及生活待遇等方面提供條件保障。要構建審計整改長效機制,認真組織和督促審計意見和建議的落實。單位內部審計機構每年要制訂出具體的、可操作的工作計劃和目標,并狠抓落實,工作計劃和執行情況要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四)加強內部審計人員教育培訓。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制度,積極開展相關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專業勝任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加強內部審計人員思想作風建設,依法履行職責,恪守職業道德規范。要有計劃、有步驟地擬定研究課題,組織內部審計人員進行理論研究和實踐總結,努力形成既有較高理論水平又有能力指導實踐的研究成果。
三、明確目標任務,全面提升教育內部審計工作效能
備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單位內部審計機構要緊緊圍繞本部門、本單位的中心任務,堅持監督與服務并重的原則,認真做好內部審計工作。
(一)加強預算執行與財務決算審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內部審計機構要將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列為年度常規工作,對本級和所屬單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進行審計;省屬高校及廳直屬中專學校內部審計機構要在做好年度預算執行事前、事中審計基礎上,對本級及所屬獨立核算單位和控股企業開展財務收支和預決算審計,審計結果要及時報省教育廳。通過審計,對預算編制的科學性、預算控制的有效性和預算執行的效益性進行全面、客觀的分析和認定,進一步增強編制預算的科學性,嚴格執行預算的自覺性,促進依法管財、規范支出,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加強建設工程項目審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單位內部審計機構要加強對建設工程項目實施建設前期、建設期間
和竣工決算的審計,真實反映建設工程項目投資價值,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登記入賬手續,促進建設工程管理,提高建設資金投資效益。在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立項、設計、監理、招投標、簽訂合同、施工過程隱蔽工程量的勘驗、竣工結算等各個環節嚴格審核把關。省屬高校內部審計機構要繼續嚴格執行《安
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加強高校基建財務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教財〔2005〕25號)、《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加強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教財〔2006〕4號)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教育廳直屬高校基本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皖教發〔2012〕46號)要求,實施建設項目決算初審、復審和終審“三審”制度,對建設項目進行全過程的審計監督。省屬高校基建管理機構、內部審計機構在先后完成初審、復審后.按照有關規定,以書面形式將項目竣工決算報請終審。未達到上報申請終審規定額度的工程項目,學校審計部門組織的復審視為終審。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廳直屬中專學校應結合實際情況,參照執行項目決算“三審”制度。
(三)加強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高校內部審計機構要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教育系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 教財〔2011〕2號)要求,全面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審計整改以及責任追究等結果運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制度,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要以促進領導干部推動本單位科學發展為目標,以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情況為重點,以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本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為基礎,嚴格依法確定審計內容,扎實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部門和個人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省屬高校校級領導干部和處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要嚴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加強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教財〔2006〕4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加強專項資金審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單位內部審計機構要加強對重大投資項目、合作辦學、獎助學金、各項收費、科研經費、公用經費等專項資金的管理與使用情況的審計,對相關資金配置、使用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評價,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績效管理水平。
(五)加強內部控制和管理審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單位內部審計機構要對本部門、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教學管理、科研管理、后勤管理等活動中內部控制體系的健全性、有效性進行審查和評價,將內部控制和管理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等常規審計工作有機結合,揭示單位經濟運行風險,重點查找制度缺陷和制度執行缺陷,分析成因,促進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有效執行。
(六)加強經濟效益和績技審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單位內部審計機構要對本部門、本單位及所屬單位利用資源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計。要科學選擇審計項目和審計形式,重點抓住因決策失誤、管理不善造成嚴重損失浪費、資產流失或引起較大經濟糾紛的經濟活動開展效益審計。要采用一定的技術分析方法,進行科學評價分析。要認真研究審計評價標準,堅持審慎評價原則,突出重要方面,強化證據支撐,力求準確恰當。通過審計,促進單位合理使用經費,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七)加強經營性資產和枝辦企業審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單位內部審計機構要積極開展對所屬單位(包括所屬企業、附中、附小及后勤等單位)的審計工作,不斷擴大審計覆蓋面,尤其要注意長期未審計的單位,使審計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切實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八)加強大宗物資和設備采購事項審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單位內部審計機構要建立完善大宗物資和設備采購審計制度和辦法,切實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及所屬單位大宗物資、設備采購事項的審計,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和招投標制度,保證采購質量,降低采購成本。
(九)加強審計調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單位內部審計機構要圍繞本部門、本單位經濟活動中的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廣泛開展審計調查,及時發現經濟運行過程中已存在的和潛在的問題,從完善體制和健全機制等入手,提出防范、規避風險的建議和措施,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不斷提高內部審計為決策服務的水平。
四、完善管理制度,確保教育內部審計工作依法有序進行
(一)加強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建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管理規定、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等各項制度,制定或修訂財務收支審甘、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建設工程跟蹤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大宗物資采購審計、內控制度審計、專項資金審計、固定資產審計、經濟效益審計、項目后評價等實施辦法。要規范外審業務,由內審部門統一按規定委托。要強化制度的執行力,遵守審計準則,嚴格審計程序,規范審計行為,強化審計實施過程的質量控制,加強審計質量管理,實施審計質量監控,確保內部審計工作質量不斷提升,促進教育內部審計工作逐步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現代化。
(二)加強審計整改工作落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審計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10〕48號)要求,進一步健全審計整改聯動工作機制,認真組織和督促審計意見和建議的落實。建立并完善審計整改報告制度、跟蹤檢查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督促被審計單位及時報送整改情況,確保審計整改工作落到實赴。被審計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審計部門報送整改情況報告,整改情況報告包括審計建議和意見的采納情況及采取的改進措施,對有關責任部門、責任人的處理情況,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等。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落實審計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組織、人事部門和其他有人事任免權、獎懲考核權的有關部門,要把審計整改情況,作為評價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考察任用干部和考核部門年度工作的內容之一。
(三)加強內部審計結果公示和運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公示制度,通過對審計項目和審計結果的公示,進一步加強對財務行為的輿論監督,促進教育系弘勤政、廉政工作的開展。要切實重視內部審計結果的合理有效利用,通過對審計建議的采納和審計決定的實施,促進各單位內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執行,及時化解和防范財務風險,推動民主決策和科學理財,保證教育系統內部經濟活動健康有序運行。
五、加強工作宣傳,擴大教育內部審計工作的影響力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內部審計宣傳,擴大教育內部審計工作的影響力。要利用信息簡報、校報、政務網、校園網等載體,宣傳內部審計,為內部審計工作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要及時發布內部審計工作的相關信息,接受廣大教職工和社會公眾的監督。要及時總結和推廣各地、各學校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的先進經驗,表彰和獎勵成績顯著的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不斷提升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整體水平。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