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肥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要求,堅持公平公正、科學選拔、以人為本原則,為嚴明招生紀律,規范招生復試與錄取流程,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楊學春、陳江華
副組長:吳悅、宋玉軍、張永軍(紀檢)
復試工作領導組下設若干工作組:
1、面試小組
成員:從經濟與管理學院碩士生導師專家庫中隨機選擇若干名導師作為面試組考官
秘書:3人
2、材料審核與加試組:4人
3、服務組:3人及志愿者若干
4、紀檢組:3人,負責學生問題反饋,聯系學校紀委工作人員
二、學院復試工作疫情防控
在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設學院復試疫情防控小組,由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按照學校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方案,負責復試過程中疫情防控工作,與學校疫情防控各專項工作組共同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應急處置,做好人員排查、場地管理、衛生消毒等工作。
三、復試要求
(一)復試資格
1.一志愿考生
初試成績達到“一區國家線”要求的考生可參加復試。
2. 調劑考生
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照《合肥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從“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擇優挑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復試。
(二)調劑工作
1.基本原則
(1)調劑考生須符合國家調劑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規定的報考條件;
(2)根據本培養單位實際情況及學科與專業發展的需要,結合各碩士點的特點、研究項目及指導教師的研究方向等,綜合考量本單位生源質量、生源結構等從“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擇優選擇考生參加復試,參與復試的考生占招生名額的150%。
(3)對申請同一批次、同一專業招生方向、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2、具體政策
(1)所有調劑考生,均須經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本培養單位將從“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擇優選擇考生參加復試。擇優選擇過程將優先考慮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的考生*,仍未滿時將考慮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與調入專業密切相近專業的考生*,最后考慮其他專業考生*。
(2)在專業相同的條件下,優先考慮第一志愿報考方向與調入報考方向相同或密切相近的考生**,仍未滿時考慮報考方向與調入方向相近的考生**,最后考慮其他方向考生**。
(3)在報考方向相同的條件下,調劑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或不低于統考科目考核要求。相同或相近科目考生原則上按總分從高到低錄取。
注*:“電子信息”相同專業為“電子信息”專業的考生,相近專業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通信工程”專業及其他名稱相近專業,
**:“電子信息——大數據金融方向”相同方向為“科技金融”,密切相近方向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或其他名稱相近方向;相近方向為“通信工程”、“電子信息技術”及其他名稱相近方向。
***: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指報考專業的專業課程為“金融”、“統計”或密切相近的經濟、管理類課程,以及“數據結構”“計算機程序設計(含C語言或C++)”及包含上述課程內容在內的統考類科目。
統考科目數學為“數二”或“數一”。
四、復試流程
1.復試形式:采用網絡遠程面試形式,確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將采用中國移動“云考場”遠程復試平臺進行面試。(系統操作指南見附件1)
2.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要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會同技術平臺,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資格審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1)《合肥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政審表》(見附件2),由考生學校或所在單位填寫并加蓋所在單位黨組織或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2)相關證件及資料
①普通考生,要審核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生驗本人學生證)、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畢業生同時收取考生在大學期間的成績單。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
②同等學力考生,要審核準考證、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同時須提交由進修學校提供的已修完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全部必修課程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
(3)誠信復試承諾書
考生需簽寫《合肥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3),確保提交的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考生登陸招生遠程面試系統后,線上簽訂)
(4)研究生招生復試情況登記表
考生需簽寫《研究生招生復試情況登記表》(見附件4),以供復試評分所用。
(5)研究生復試個人學業情況表
考生需簽寫《研究生復試個人學業情況表》(見附件5),以供復試評分參考所用。
以上審查材料均提前上傳至招生遠程面試系統,并按上述統一順序以PDF格式掃描在一個文件內,以“考生號+姓名+預調劑專業及方向”命名發至[email protected],學院安排專人負責審核。
開學報到時,須重審上述材料的原件,如有弄虛作假等不符合錄取條件的情形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責任自負。
3.復試考核
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對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建立“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1)專業水平
專業水平考核滿分50分。可以采用筆試、面試等多種形式,具體形式培養單位結合本單位專業特點自定。專業課程內容為《金融學》、《統計學》相關知識。
(2)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考核滿分30分。重點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和創新精神與能力,內容應涵蓋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思想品德、舉止和禮儀等內容。
(3)外語水平
外語測試滿分為20分。是研究生復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由外語筆試、口語和聽力測試構成。學生快速閱讀一段英文文獻(不超過150個單詞),結合理解表述這段英文的含義。
(4)對于同等學力,通過招生遠程面試系統將試卷發給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線上筆試答題,完成答題后由考生拍照上傳。
4.復試體檢
鑒于疫情期間,體檢安排在學生入學報到時進行,無故不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不予注冊學籍。
體檢標準由體檢醫院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結論由體檢醫院確定,體檢異議由體檢醫院負責解釋。
5.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為2021年3月21日。
調劑考生復試具時間于3月22號調劑系統開通后另行通知。
6. 同等學歷加試
加試科目不得與統考科目相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7. 嚴肅考風考紀
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計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錄取工作
(一)復試成績總分100分。各學科(專業)按照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成績分數相同,按照初試總成績排序;初試總成績且復試成績相同,按照復試專業成績排序。
(二)專業水平考核、綜合水平考核、復試總成績或同等學力加試低于滿分的60%、外語水平考核缺考、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錄取名單,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六、保密工作及其他事項
(一)復試試題、同等學力者加試試題、在使用前屬國家機密材料,必須按《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做好保密工作。各培養單位命題人、復試小組成員需簽訂《合肥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命題教師保密責任書》(見附件7),對考生保密。如發生泄密事件,責任人將負法律責任。
(二)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并刻盤保存,以備檢查。
七、復試監督與復議
(一)信息公開與監督管理
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要在學校、培養單位兩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集體決策、嚴格把關;要制訂公平、公開、公正的復試、錄取政策和程序,不得隨意調整;學校及各培養單位復試工作辦法、各專業招生人數以及參加復試所有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重要信息,均需在研究生處網站向社會公布;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二)監督舉報
復試錄取期間,學校設考生接待與舉報電話,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接收考生反應復試問題的接待電話:0551-62158048;經管學院復試咨詢電話:18019992431;紀檢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督舉報電話:0551-62158025;15375211709。
(三)考生復議
復試錄取期間,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受理實名的書面復議申請,反應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有關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復議結果在7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