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教育廳批準同意,合肥學院每年將選拔一批學生赴國外友好大學作為友好交換學生學習?,F結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本院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 選拔條件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和社會責任感;
學習刻苦,能較好掌握所學專業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考試成績良好;
外語基礎良好聽說讀寫能力較強,無溝通障礙,且具有在國外自主學習和生活的能力;(用雙語進行教學的專業,學生需出示外語水平證書或參加學院組織的語言考試)
身體健康,符合所去國家的要求;
家庭必須具備赴國外學習的條件和經濟承受能力;
在校注冊學習須一年以上(含一年);
未參加國家助學貸款活動;
無不良嗜好,品行良好;
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的情形;
無考試補考、拖欠學費的情形。
- 選拔程序:選拔程序分信息公布、本人申請、初審、選拔考試、錄取、公示、辦理出國手續等七個階段。
- 信息公布階段:學院外事處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各大學交換學生的專業和人數及各系名額。
- 本人申請階段:本人按時按要求將申請資料提交各系選拔工作領導小組。
申請資料具體要求如下:
①國際交換生學習申請表(請從外事處網頁下載)
②個人簡歷(A4紙打印、中英文/中德文/中韓文/中日文)
③本人現學習專業的簡述(A4紙打印、中英文/中德文/中韓文/中日文、本人簽名)
④赴國外學習計劃書(A4紙打印、中英文/中德文/中韓文/中日文、本人簽名主要說明為什么自己適合交換生項目,介紹交換期間的學習及交流計劃等)
⑤家長同意書
⑥教務處所出示的個人成績單 - 初審階段:各系選拔工作領導小組將申請人提交的各項材料,結合合作院校的相關要求作初步審核并公示通過初審的學生名單。
- 選拔考試階段:通過各系初審的學生參加學院選拔考試。選拔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二者權重各為50分。主要考察申請人的外語聽說讀寫能力、專業知識、綜合素質(學生溝通能力、國外學習計劃、留學準備、談吐舉止等)??荚嚲唧w工作由外事處負責實施。
- 錄取階段:個人總成績(100)=綜合測評成績(40)+選拔考試成績(50)+自主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10)
選拔機構按三項合并計算總分后排出個人總成績,再按學生申請的第一志愿分別排名,依據第一志愿排名依次錄取。有出現學校未報滿情況,可接受未被錄取于第一志愿的學生申請調劑,依總排名擇優錄取。錄取名單經外事處審核后交院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
- 公示階段:經院長辦公會確定后的名單張榜公示7天。在公示期內,任何學生或教師,包括申請者,如果對申請有異議,可向院外事處或學院主管領導反映。
- 辦理出國手續階段:被錄取為交換生的出國審批及有關手續由院外事處負責辦理。
- 交換生在國外學習的條件與要求
在國外作為交換生學習年限為一年,各友好大學將免除學費,住宿費是否免除將根據與友好大學的協議執行;
對于擅自延長在國外學習時間的,我院將不承認其在國外的學習成績,不保留其學籍,所產生的后果自行負責;
學習結束后,友好大學應盡快將成績寄到合肥學院外事處并轉交至教務處,合肥學院將予以承認;
在國外學習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和風俗習慣,尊重當地的風土人情,于所在國大學生應友好相處,遇到矛盾和沖突應主動向友好大學外事部門反映,以尋求妥善解決;
在國外學習期間,應與所在系保持聯系并向系里匯報本人在國外的學習情況,以便各系能及時了解國外大學的教育教學情況;
在國外學習期間,合肥學院的學費將正常繳納,保留學籍一年;
國外學習期間成績不合格,達到所在學校留級條件者,回國后將作留級處理。
第六條、本細則由合肥學院外事處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附件: 合肥學院國際交換生學習申請表
申請學校 申請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申請者所在系 專業 年級 申請者聯系方式 郵件地址
請在已附上的材料前打√
□個人簡歷(A4紙打印、中英文/中德文/中韓文/中日文)
□本人現學習專業的簡述(A4紙打印、中英文/中德文/中韓文/中日文、本人簽名)
□赴國外學習計劃書(A4紙打印、中英文/中德文/中韓文/中日文、本人簽名主要說明為什么自己適合交換生項目,介紹交換期間的學習及交流計劃等)
□家長同意書
□教務處所出示的個人成績單
備注:請申請者仔細閱讀以上各項材料的具體要求,自行審核材料是否齊全。對于申請材料不齊全的申請者,將不予受理。
申請者簽字提交申請材料時間 年 月 日
接收材料者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