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學習結果評價為學習過程和結果的綜合評價
我院逐步實施“N+2”學生學業考核改革
我院下發院政辦〔2006〕46號文件,作出改革課程考試方式決定。根據文件要求,從本學期起,我院將逐步實施新的“N+2”學生學業考核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教學過程控制,提高教學質量,學院按照教學改革的總體部署,決定對學生學業考核方式進行改革,實施新的“N+2”方案。“N”是指教學過程中的考核次數,針對每門課程,3≤N≤5。“2”中的“1”是指期末考試,另一個“1”是課堂筆記。考試(核)方式由各系(部)自己確定。在總成績中,N的權重為0.5, 期末考試為0.4, 課堂筆記為0.1。本學期為過渡期,有條件的系(部)可以實施或部分實施新的考試方案。
據教務處副處長董強博士介紹,新的學生學業考核方式,拓寬了傳統的考試范圍,使之豐富化。各系(部)可以根據不同學科內容、特點,采用多種形式的學生學業成績考核辦法,如學生出勤率、課堂筆記、隨堂練習、課堂討論、課程設計、社會調研……多角度、多形式、多方面對學生的綜合知識和能力進行考核,變傳統的對學生學習結果的評價為學習過程和結果的綜合評價。這種改革有利于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和提高。(余勇 阮成強 余泓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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